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部令第33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湖南,报考教师资格证要具备什么条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仅限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拟聘任教师职务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仅限于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须提交)。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内高等学校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要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为学校所在地的市州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7.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9.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提交《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者《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和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须提交《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教师资格证只能在户口所在地考吗?
1、教师资格证一般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和学籍所在地报考。
2、对于教师资格证来说无论是笔试还是面试选择报考地,要遵循以下其一就可以了:一是户籍地(集体户口也可以);二是居住证所在地(在这个地方有居住证,而不是单纯的在这个地方居住);三是全日制大学在读的学籍所在地(专科,本科,研究生都可以)
教师资格证不是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考。
根据教师资格证报考规定,申请人应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要求社会生必须在户籍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考试,在校生必须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考试。
不得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情形:1、学历不达标者根据现有规定:大专学历可报考幼儿和小学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报考幼儿、小学、中学教师资格证。但是高中必须要本科及以上学历。2、户籍限制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在本省以及本省高校在校生能在本地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部令第33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部令第33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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