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确定和承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要投诉违法了九年义务教育法该去哪投诉?如果去教育局怎么投诉?
投诉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行为的方法:
1、可以向县级以上教育局投诉,投诉要有证据,找教育局领导并且实名投诉;
2、如果是学校领导或者老师违反义务教育法可以向教育局实名投诉,也可以向县级纪检部门实名投诉;
3、还可以网上披露相关情况,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4、还可以向******,维护学生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去教育局投诉的方法: 必须掌握有关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证据,找教育局的分管领导或者直接找教育局局长当面投诉,也可以给教育局领导投诉信,提出合理诉求,要有礼有节,不能影响教育局的办公秩序。
民法典对义务教育有何规定?
民法典对教育、学校的特殊保护与未成年人保***、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等具有连续性,民法典新增的条文主要体现为学校作为法定组织有申请撤销监护权、学校***取措施防止***、文体活动风险自担及例外等。民法典中涉及教育的条文包括如下方面:
01
第一类属家庭的法定教育及赔偿职责
民法典这类规定包括,父母、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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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规定教育设施的种类,规定教育设施不得抵押
民法典第260条规定,涉及集体所有的教育设施属于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第399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不得抵押。
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遵守教育法及民法典规定,增强教育设施不得抵押的观念,维护学校教育设施的公益性质。民办学校仍具有公益性质,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包括民办学校设施抵押与当地不动产中心的沟通和衔接,防范因学校经营行为可能对正常教学造成的不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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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规定教育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义务的主要有:父母的抚养义务;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父母子女相互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子女相互继承权】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抚养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
包括四个方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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