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典型案,教育部典型案例心得体会范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部典型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教育部典型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如何看待“教育部严查以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
前几年,当号称国学读经第一人王财贵到本地来讲学,我作为国学爱好者去听讲,一千多人的大会堂座无虚席,绝大部分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堂堂主以及私立小学的校长主任。他们情绪高涨,仿佛发现了教育真矿一般,两眼烁烁生辉。当王教授一旦讲到某某谁因为读经改变命运,全国有多少地方开展国学的时候,台下就爆发出热烈的掌声,给我感觉仿佛搞传销***一般,没有一点因担负孩子未来教育的重任的理性和责任感。我就知道早晚会出事!
有一年,我到成都,慕名来到杜甫草堂,但我发现就在这所公园的里面,竟然也有读经私塾存在。如此见缝插针的办学,就像跳蚤一样。我就知道早晚会出事。
为什么?
1.办私塾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绝大部分没有相关教育精力,仅仅是一种爱好和赚钱的手段。我知道好几个国学学堂,其中甚至和两个校长算是朋友,他们大都不是科班出身,并没有相关教育经验,其他行业转型而来,开的比较大的一个原来是一名公务员,因为酷爱国学,加上也为了教育自己的孩子,就投资办了学堂,因为开始比较早,位置绝佳,颇具规模。还有一个堂主,本身就没有工作,看到国学比较火,就租了房子开了国学班。办私塾的人员学历普遍低,甚至没有正规的学历。没有教育教学经验。国学读经入行门槛太低,造成参与人员残次不齐。
2.课程门类不全。私塾中课程门类并不全,以读经典为主,其他科目没有甚至开设很少,比如有的学堂就不提倡开数学课,即使开也在五六年级,英语更别谈起,这种以教授国学为主的教学,到底对孩子未来产生何种影响还处于观察之中,学生每一个年龄阶段有一个年龄阶段的敏感期,错过了先要再学相关内容就比较难了。读经确实符合孩子的记性好理解力差的生理规律,孩子在这个阶段会很容易记住大量东西。但其他科目就不学,会不会造成孩子和其他孩子之间的差距。这个真说不准。
3.缺少科学的教学评估。什么样的私塾算合格的,什么样的私塾不合格,孩子在私塾当中的孩子怎样才算优秀?发展怎样才算合格?这些都缺少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估。不能说孩子背了一些四书五经就感觉比同龄人强了。这只不过是喝醉酒以后让孩子在众人面前背一段经典的炫耀。
4.办学条件也参差不齐,有的在深宅大院,有的在租住的几间民房中,有的在家里。甚至,我有一次到成都的杜甫草堂,看到在门左边的一间古色古香的平房里,竟然也有国学班。私塾到底有什么应该达到什么标准,必须有一个要求,有一个准入门槛。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严查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各种形式的私塾式教学班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等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觉得这个通知来得很及时很必要。
前段时间,网上盛传某歌星将女儿送进国学班,而没有参加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我就感到很诧异。在这个信息高速发展的社会,孩子要想适应社会的飞速发展,必须掌握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综合素养。如果孩子在这种私塾式学习班学习,所学知识势必比较单一,不能像在义务教育的学校内学习各科文化知识。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安排的课程,都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必备的一些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如果孩子放弃了其他学科,只学习国学等内容,将来能否适应社会要求?会不会和社会严重脱节?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是不会把他送入这种培训班而放弃义务教育的。为了孩子将来着想,也不能把孩子送进这种私塾式培训班,因为这样的教育有失偏颇,孩子不能系统掌握所需文化知识,只在某一方面有所特长,将来怎么适应社会需要?
国学需要传承,爱好国学的孩子们可以在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之后,可以学习这些专业,学有所长,一样可以发挥自己的特长,开拓一片广阔的天地。
教育部点到的这种现象,各地都有,情况其实还比较严重,往往是这些所谓的“国学班”“读经班”和各种“私塾”,打着各种旗号,以敛财为目的,混淆视听,组织非法办学,贩卖一些与时代与教育方针背道而驰的谬论,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其一是违法行为,这个违法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家长违法,家长有义务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而家长送到这些乌七八糟的班里去,这是违法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另一方面,这些办班是违法行为,非法办学,没有取得办学许可,怎么可以随意办学呢?
其二是法律没有了尊严。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而有些家长盲目听信不实宣传,不送孩子到学校就读,而送孩子到这些非法办班里去学习,出了问题就找教育部门,这让法律没有一点点尊严,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出问题还找你算账。
其三是败坏教师声誉。这些非法办班,没有有效监管,学生各方面安全根本没有保障,已经发生的这类事故很多,有孩子被[_a***_]、生病延误等死亡的,有女童遭到性侵的。明明是非法办学机构,教师根本就不具备资格,不是真正的教师,但是,真正的教师却跟着背锅,教师被骂的狗血喷头,岂不冤枉!
其四是学校无所适从。家长送孩子去这些非法办班读书,学校并不知晓,也不会告知学校,但是,如果一段时间后孩子不想在那里读了,就直接送到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又不能不收,收了呢,只能按年龄进入所对应的年级,可是,教师根本无法教学,因为毫无系统性,根本就不具有基本的知识基础。
鉴于以上危害,***应该切实管起来,管到位。但是,不能把这样的任务直接推给学校,学校很难担负得了,应该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民政、司法等多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如果只是依靠学校的力量,只是说说罢了,原来什么样还是什么样,不会有任何改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部典型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部典型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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