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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校园欺凌,教育部 校园欺凌 法律

交换机 2024-09-16 10
教育部 校园欺凌,教育部 校园欺凌 法律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部 校园欺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教育部 校园欺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教育部发文:校园欺凌屡教不改或者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部 校园欺凌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教育部 校园欺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教育部发文:校园欺凌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对此,你怎么看?

教育部发文:校园欺凌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对此,你怎么看?

作为孩子家长,每每碰到校园欺凌***,总是感到无比的揪心,却又无能为力。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等1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足见国家这个问题的关注。

《治理方案》首次明确,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各地各校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原则,《治理方案》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确保把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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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但是这几年校园爆凌现象层出不穷,在我看来,需要社会都尽力去避免这样事情的发生,因为避免伤害比惩罚错误要容易得多。很多孩子从对自己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并没有明确的认识。

在知乎上,有一句话另外印象深刻,“许多孩子的善意和恶意都是***裸的,不加修饰,不计后果,他们从不考虑后果”。一些施暴者的恶意,若是得不到及时的制止,那么在不计后果的行为模式下很快会导致极端***的发生。这些施暴者可能会在悔恨中度过一生,也有可能在长大之后变成了不分善恶的真正的恶魔。

而对于犯错的学生,重新启动工读学校,通过劳动实践来改变学生的思想,通过劳动来改变学生的行为,不但避免了让孩子越走越远,以至于走向犯罪道路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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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校园欺凌的主体虽然是孩子,但与家长、老师以及教育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其实,校园暴力不只是孩子的问题,是家庭教育中的问题,是教育管理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只要共同努力,就可能把欺凌行为消失在萌芽之中。

我们常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已恶小而为之。作为孩子的管理者和监护者,老师和家长正确引导孩子认识自己行为的能力,不能太软弱被人欺负,默默忍受***,这是法律都不能容忍的事情;不能太过跋扈放纵,如果以前说是强势,现在就是违法犯罪的事。尽管有了法律可依,但作为妈妈的我,希望法律更能引起人们的敬畏之心,更用心地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因为校园凌霸,伤的是别人家的孩子,毁的,可是自己的骨肉!

有一项调查显示,小时候被人长期欺凌的,抑郁的概率是其他人的4.8倍,焦虑是其他人的4.3倍,***的概率是其他人的18.5倍。面对这样的整治方案,我们都应该向校园暴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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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将校园欺凌者赶出校园,就是对这些校园欺凌者最好的教育。如果把他们放在学校,不仅害人,同样害己。

如今,至少在法律条文上学生各种权利得到了保护,教师不能辱骂学生,不能体罚学生,不能停学生的课,学校也不能开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对于学生身上出现的问题,教师只能耐心地说服教育。由于心灵自由度的极度释放,加上家庭教育环节出了问题,使得一些孩子根本不理会教师的苦口婆心,肆无忌惮地破坏着各种纪律。教育管理注重细节完整,一处纵容就会出现“破窗”——一个学生不完成作业,以后别的学生的作业也难收。一个学生顶撞老师,其他学生也会学着做。遇上这种学生,文明教师"华佗无奈小虫何",只得放弃管理权,任由学生把破窗口越做越大。

过去我们总认为,孩子小,即便犯再大的错,都应该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这就成了一种纵容。 今年3月5日晚,广东省吴川市10名初一男生相继对一女生做出亲吻、搂抱等动作,并拍摄视频上传至网络,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吴川市教育局表示,目前,已经对10名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老天知道这种批评教育能对这十名学生产生多大的震慑。再过两年,随着这些孩子正式进入青春发育期,不知道会不会有新的受害人出现。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苛责教育局,也不能怪学校保护女学生不力。因为这些孩子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能开除,只能教育。有人把《义务教育法》里的相关条文称之为:“学生松绑,教师戴铐”。

现在教育部发文,有积极的意义。只是在操作时候,还需要细化。例如:欺凌屡教不改有没有明确的标准,情节恶劣是不是需要有详细的说明。还有,除了校园欺凌,辱骂甚至殴打教师应该如何处置,捣乱课堂纪律且屡教不改又该怎么办?

这些难题还需要相关部门再想想办法。

对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必要时可将其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我支持这种做法。因为欺凌***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破坏了学校的整体形象。欺凌***的当事人,用一句话说就是:害群之马,必须***取有力得当的措施加以管教,约束其失控失德的行为。为了防止欺凌***的发生,必须从学校抓起。全面齐抓共管,发挥教育教学:德育、安全等部门的效能,做好管理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利用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管理、宣传、教育活动。以预防为主,‘‘马后炮、事后诸葛亮’’误事,是亡羊补牢。就谈到这里,谢谢邀请!

【问题描述】

教育部发文:校园欺凌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对此,你怎么看?

【问题回答】

小编观点:适当时候确实可以***用一些强硬手段对实施欺凌的学生。

我们都学过一句话: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讲的就是一个成长环境的问题,成长环境不同,会导致孩子的管教难易程度有天差地别的难度。

成长环境包括:家庭环境,校园环境,社会环境。

因此,每一个校园霸凌案的出现,三方都必须反思自己的职责是否已经做到位了,也就是追责三方,而不是简单地把责任推给校方。

最忌怕的思维:校园霸凌发生在学校,就应该是教师学校负责

说白了,究其原因,可谓“源远流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部 校园欺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部 校园欺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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