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得将,教育部不得将全日制作为限制条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育部不得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教育部不得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不准转学政策?
12021转学政策
(一)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办理转学。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接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三)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三原则上不接收转学学生。
(四)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需有我市户籍、当年参加我市中考,且中考成绩达到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分数线。原则上,高二第一学期后,不再受理中职学生转入普通高中。
(五)由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须具有我省户籍,并持有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
情况1:学生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如果学生因为在学校里闹事,受了处分,想转到其他学校去,在受处分的时间段是不能转学的。
情况2: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但是因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学期中途要求转学者,可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理转学手续。
升九年级,不予转学。
人社部、教育部规定“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对此你怎么看?
来,给你链接一个视频看看,职前菌原创,你值得拥有
***://v.douyin***/2R1NQN/
虽然是搞笑版本,但是职前菌想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业性别歧视,是永远都不可能被根除的,这是客观事实。即便政治正确如美帝,就业歧视依然大量存在。
所以,通知是个好通知,初心也是没问题的。不过,实施起来,照样能绕着弯子花样百出的绕过去。中国人这么聪明,钻空子一向很有办法。。。。
谢谢邀请!
人社部、教育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了在招聘环节中禁止就业性别歧视。
网络上,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通知出台的及时,做出的要求也挺好,最终就得看疗效。
这就好比之前,教育部等部门发通知要求,在招聘中不要出现要求211/985高校的信息,用人单位在招聘中也确实做到了招聘信息不出现相关字样,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还是会以优先名校的方式筛选简历,挑选面试人选,甚至最后的人员确定。
这就是招聘过程中的显性和隐性。
显性就是严格按上级规定,不出格不出错,不出现歧视信息和行为。隐性就是在招聘中会根据自己的岗位需求,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人。甚至为了提高效率,还是默默地以名校,甚至分男女等,进行筛选。
在加强显性要求的同时,要考虑如何做好隐性招聘的监管。
今天是妇女节,我们也要多关注女性话题。
在提倡男女平等,尊重女性的时代,用人单位确实也要考虑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岗位,多支持女性发展,在追求单位效益的同时,多承担社会责任。
生育是***和社会的责任,当然***待遇应该由***和社会来承担,而不应该由企业,尤其是私人企业来承担。那种刚进来工作就生孩子休产***的情况,那个企业都承担不起啊。所以,就像养老金统一由***社会协调承担, 生育和产******也应该由***社会承担。
这个规定一出,企业更不敢招聘女性了。如若真想改变,可以出台一个政策:企业、事业等各种单位:男女比例必须在4:6(或x:x,特殊工种男性比例可略多,如矿工等体力行业),如若女性低于此比例,加重税!这样一来,女性才不至于找不到工作。放心,女性绝对不会因为找不到工作,而在家里没事儿生孩子玩儿。毕竟不是谁家里都有矿。没工作更不会生孩子了!没钱吃饭,还要啥自行车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部不得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育部不得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mgg100.com/post/26280.html发布于 05-13